DB11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pdfVIP

DB11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pdf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DB11/T302-2005

主要符号

Q——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h

Q——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h1

Q——采暖或空调用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h2

Q——工业企业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h3

Q——供气区域内其它及发展用气量折算的小时计算流量;

h4

Q——燃具的额定流量;

n

Q——年燃气用量;

a

k——同种燃具的同时工作系数;

N——同种燃具或同种组合燃具的数目;

h——燃具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

K——月高峰系数;

m

K——日高峰系数;

d

K——小时高峰系数;

h

F——使用燃气采暖或空调的建筑面积;

q——建筑物采暖或空调耗热指标;

H

△p——燃气管道摩擦阻力损失;

L——燃气管道的计算长度;

λ——燃气管道摩擦阻力系数;

K——管壁内表面当量绝对粗糙度;

Q——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

P——输送燃气设计压力;

d——管道内径;

D——管道外径;

P——燃气管道起点压力;

1

P——燃气管道终点压力;

2

P——低压燃具的额定压力;

n

△P——从调压站(箱、器)到最远管道的允许阻力损失;

d

H——储罐最低液面与泵中心线的高程差;

b

∑Pd——储罐出口至泵入口管段的总阻力损失;

△h——泵的允许气蚀余量;

μ——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的平均流速;

G——液化石油气储罐最大设计允许充装量;

V——储罐的几何容积。

b

1

一、总则

1.0.1为使北京市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用气和保护环境的要

求,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定》CJJ63,并结合北京市燃气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

1.0.3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调等用燃气作燃料的新建、扩建或改

建的燃气输配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4燃气输配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北京市总体规划进行,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

期为主,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

1.0.5燃气输配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应进行专家论证并报主管单位审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由政府批准

的审核单位认可。

1.0.6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具备施工条件方可开工。

1.0.7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需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8凡从事北京市燃气输配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相应资质。凡从事北京市燃

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北京市有关部门批准的燃气施工相应资质,并按燃气施工资质等级承包

燃气工程。

1.0.9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除应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工程抗震设防的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

规范、标准的规定。

1.0.10北京市燃气输配工程设计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工程要重新审查设计或重新设计。燃

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如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应由使用单位通知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

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11燃气输配工程中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采用前应经试验鉴定,并事先征得

燃气供应部门的同意。

2

二、用气量与燃气质量

.1用气量

2.1.1设计用气量应根据北京市供气原则和条件确定,一般包括下列各种用气量:

1)居民生活用气量。

2)商业用气量。

3)工业企业用气量。

4)采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5****666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