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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两项工作的合并简称。
两项工作都有相对规范的标准流程。
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
2.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后,进入隐患治理流程,发现
重大事故隐患,还需上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并按《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流程治理。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
定”,隐患治理台账也称“五定”表;
2.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需临时防范措施,还应
在整改期间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上报验收人;
3.验收人按验收标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同意隐
患闭环,评估不合格要重新进行整改;
4.每季度及每年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分析不同类型隐患占比,也可以
按不同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对比分析等,除此之外建议关注两个方面:
一是同一类型的隐患是否存在反复发生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
是否存在制度、机制缺陷以及之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便持续改进;
二是同一区域发现隐患的数量是否存在持续增长的情况,持续增长的
区域要重点分析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或者其他原因。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
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
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
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
考,欢迎大家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范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
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根据危害及整改难易程度实行分级认定,事故隐患一般
分为两个等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及
时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
止经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
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中各类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的认定。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实施认定的主体为行业管理部门
或道路运输企业。行业管理部门认定,是指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
对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监管行为时,根据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做出的
认定行为;企业自我认定,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自身在安全管理活动中,
根据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并做出相应认定的行为。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
实效的原则,杜绝形式化。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
(一)制度制订和执行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完整;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完全签订到位;
3.未完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实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4.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6.应急预案中车辆、人员、设备、资金等落实不到位;
7.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未做专门部署;
8.未实现有效的车辆、人员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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