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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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3预案体系

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企业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

(2)区域统筹,属地为主。建立全市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大气污染程度,统筹实施城市预警和响应。各地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科学预警,积极响应。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技术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整合监测网络,提高预警及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控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生态环境局设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主任。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发布应急指令,协调推进大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的实施,通报工作进展,做好新闻和舆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城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扬州海事局,扬州报业传媒集团、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扬州供电公司、扬州电信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2.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级政府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和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的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会同市气象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和秸秆禁烧工作,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重点企业编制、实施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对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汇总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3)市发改委: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能源保障方案,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开展能源保障工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地拟定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要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和停产的工业企业名单,督促工业企业按启动应急响应等级落实限、停产措施。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汇总各地限产、停产及对工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情况,并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报告。

(5)市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预案,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及时汇总高速道路受影响情况及执法监督情况,并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报告。

(6)市教育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教育系统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发生时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健康防护工作。及时汇总各地中小学校停课等措施落实情况,并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报告。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负责建立施工工地名单管理制度,指导、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建设、房屋拆除、园林绿化等工地控尘和停工等措施;组织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汇总应急期间各地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情况,评估重污染天气对建设领域造成的影响,并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办公室报告。

(8)市城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道路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开展市区道路扬尘、建筑垃圾、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污染源执法检查;负责落实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等措施;会同公安部门对渣土车等易扬尘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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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石膏建材、电力金具、教学设备等行业技术、销售、行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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