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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崇明县陈家镇鸿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
规划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7.11.04
施行日期2007.11.04
文号
主题类别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崇明县陈家镇鸿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批复
县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崇明县陈家镇鸿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请示》(崇规〔2007〕25号)收悉。经
研究,原则同意《崇明县陈家镇鸿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以下简称鸿田村新农村规划)。具体批复如
下:
一、陈家镇鸿田村是本市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之一。规划目标是将鸿田村建设成为社
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村。
二、原则同意鸿田村新农村的规划期限、范围和人口规模。鸿田村新农村规划期限近期至2010年,远
期至2020年。规划范围为除去北侧裕安现代社区城镇建设用地后的鸿田村村域,实际用地面积约485公顷。
规划人口规模近期控制为2200人,远期控制为1300人。
三、原则同意鸿田村新农村的村域规划结构。鸿田村新农村村域根据现状特点和规划原则形成“一心、
两区、一带”的规划结构。“一心”,即以村委会为核心布局设置各类公共配套设施,从而建设形成的公共
活动中心。“两区”,即农业生产区和农民居住区,其中,农业生产区划分为稻蟹混合养殖区,经济林种植
区和一般耕作区;农民居住区划分为集中建设区和保留整治区。“一带”,即依集中建设区内的主要道路和
河流布局的生活景观带。
四、原则同意鸿田村新农村的道路系统规划。鸿田村新农村道路系统由纳入区域客货运输组织的市县
级公路和镇级公路,以及主要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的村级路组成。其中,市县级公路分别为北陈公路
和裕安公路。镇级公路为裕陈公路,道路红线20米,路面宽度6米以上。村级路分为一条主路和若干条辅
路,其中,主路的道路红线12米,路面宽度6米以上;辅路路基宽3至3.5米,路面宽2.5米以上。
五、原则同意鸿田村新农村的产业规划。以“农田设施标准化、经营方式集约化、农业服务社会化、
生产技术科学化”为目标,积极发展农业,拓展一产增产途径。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并根据陈家镇总
体规划,近期依托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发展村域内的农副产品物流基地,远期保留并升级改造裕安土
特产加工厂,其余工业根据镇域规划逐步拆除。
六、原则同意鸿田村新农村的集中居住点整治规划。鸿田村新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范围东至涨水洪、
西至北陈公路、北至中心小学边界、南至鸿田路,总用地面积43公顷,目标通过对现状的建筑风貌和环境
整治,以及水系疏理、村级道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整治建设成为环境整洁优美、公共服务配套
设施完善的农民集中居住区。
七、本规划作为指导今后鸿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
新农村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进行修编和重大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请陈家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根据以上批复意见,抓紧编制建设区域的详细规划并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
施,以加快推进陈家镇鸿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四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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