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纪人法务:签约未成年运动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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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纪人法务——体育经纪公司与未成年运动员签订赛事合同

[1]体育经纪公司与未成年运动员签订合同的合理性基础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上述法律条文表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只要招用单位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备人身、经济从属性等劳动关系特征,应当认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二、运动员培养的需要

由于运动训练的特殊性,许多体育项目需要从小培养运动员。体育经纪公司在运动员未成年时就与其签订合同,有助于对运动员进行早期发掘、培养和规划。

三、监护人的陪同和参与

体育经纪公司与未成年运动员签署合同,通常运动员的监护人需要同意并签署合同。监护人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未成年运动员的最佳利益。监护人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未成年运动员被误导和欺骗的风险。

[2]案例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6月在《体育法》颁布一年并施行半年后,首次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其中的一则案例关注了涉及未成年人与体育公司签订赛事合同后,因双方事后存在纠纷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认定和体育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等问题。

案情简介

雷某(未满十六周岁)之父代其与某体育公司签订《合约书》,约定:雷某成为体育公司的台球合约选手,某体育公司承担雷某在培训基地的教育培训、比赛交通等费用及运动器材;雷某不得与其他公司、团体签订类似合约,参加所有赛事及活动必须由体育公司统一安排,并佩戴指定的产品标识,使用体育公司提供的球杆等产品,所获奖金双方各占50%,如违约则退还所有费用。

后体育公司与案外人解除了培训基地的投资合作协议,雷某未再参加任何培训及体育公司安排的比赛活动。

雷某以无法享受培训、体育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某体育公司支付违约金。而体育公司则以雷某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违约在先为由,反诉请求判令雷某返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平均分配雷某自行参赛所获奖金。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雷某签订合同时系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具备受体育单位招用的资格。某体育公司作为招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雷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雷某与某体育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及履行状况均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组织性、从属性、有偿性等条件,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不属于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一、与未成年运动员签订合同的性质

在最高院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法院认为雷某在签订合同时为未成年人,本案中雷某与某体育公司的合同的合同性质和履行状况均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组织性、从属性、有偿性等条件,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不属于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在今后类似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将尽可能地将经营者与未成年运动员间签订的合同定性为劳动合同。这一定性可能会给经营者在针对运动员的训练条件及强度、训练及医疗保障、参赛强度、文化课教育、报酬支付、商业活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方面,施以更多的义务或限制,需要经营者多加留意。

二、与未成年运动员签订合同的效力

1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概述

1.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因其心智尚未成熟,不能完全理解和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群体: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群体: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本案中雷某的民事行为能力:

雷某未满十六周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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