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试题(含答案)-安全生产法题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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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试题(含答案)-安全生

产法题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

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

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

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

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

伤保险外,依照有关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

出民事法律赔偿要求。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应当遵守不使用淘汰的危及生产安

全的工艺、设备的规定。

9、2014年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的决定》,将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

10、原《安全生产法》共97条,新修改后共114条。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1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

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

4.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

13.除上题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

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新增内容有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5.矿山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

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

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6.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

事故隐患,依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

时处理的,可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

纳保险费。

18.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

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9.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

环境造成的危害。

2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

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

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

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

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2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

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3.如果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之前未按照规定进行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那么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话,可处以低于5万元的罚款。

24.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25.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

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操作过程的标准化,夯实安

全基础,以保证安全生产。

2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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