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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2.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

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甲企业将其设备和将出产的一批汽车抵押给了乙银行,双方办理了登记,

但汽车出产后,甲将其中的4辆汽车做出了如下处置:第一辆汽车卖给了丙,丙

已经提货并付款;将第二辆汽车卖给了丁,丁已提货但未付款;将第三辆质押给

了戊;将第四辆汽车抵押给了庚,但未办理登记。乙银行欲对这4辆车行使抵押

权,表述正确的有:()

A.可对第一辆车行使抵押权

B.可对第二辆车行使抵押权

C.可对第三辆车行使抵押权

D.可对第四辆车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B,C,D

解析:《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

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

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

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银行不得对第一辆车行使抵押权,A错误,B正确。

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C正确。第四辆车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可以对其行使

抵押权,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知识模块:担保物权

2.2007年10月,宏大集团向中国银行某市分行申请500万美元贷款,协

议以宏大电子城房产作为抵押,因电子城在建尚未完工,待完工时将房产证办妥

后补交分行。2007年11月双方签定《财产抵押书》,并经市房产局登记。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A.若宏大集团到期不能清偿中行分行贷款,中行分行有权就该电子城行使

抵押权

B.由于宏大集团设定抵押当时并无房产证,所以其抵押无效

C.若中行分行起诉要求行使抵押权,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宏大集团仍

不能够提供房产证,则抵押无效

D.以依法获准正在建造中的电子城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抵押有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47条,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

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

抵押有效。本案中,宏大集团以在建电子城为抵押物,与中国银行签定了抵押书,

房产局也登记了,抵押有效。故A、D正确。知识模块:担保物权

3.小晴为担保自己5万元的债务将其汽车出质给小黑,在质权存续期间,

小黑为了担保自己对小华的10万元的债务。欲将该汽车再转质给小湖,必须满

足的条件是:()

A.经过小晴同意

B.只能在5万元以内设立新的质权,且新质权优先于小黑的质权

C.不需经过小晴的同意,只要小黑合法占有即可

D.可在10万元以内全额担保对小湖的债务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

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条

规定了责任转质。所谓责任转质,指的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无须出质人同

意而以自己的责任将质押财产转质于第三人的行为。所谓承诺转质,指的是质权

人征得出质人同意而将质押财产转质于第三人的行为。我国《担保法》对转质没

有规定,《担保法解释》第94条第1款规定了承诺转质,第2款否定了责任转质。

但是在《物权法》第217条则以加重转质人责任的形式承认了责任转质,否定了

《担保法解释》第94条第2款关于责任转质无效的规定。既然承认了责任转质,

也当然承认了承诺转质。因此,选项A不是必须的,C正确。对于转质所担保

的范围,《物权法》未作明文规定,可参照《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即“以其所

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

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这也是为民法理论所

认同的。因此,选项B正确,D错误。综上,本题应选项是BC。知

识模块:担保物权

4.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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