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PDFVIP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包括公司在内的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1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

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董事会人数的1/3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

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九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

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

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

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

第三章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十条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

发行的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事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b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hr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2200113000000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