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8年年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题及答案 .pdfVIP

2012年-2018年年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题及答案 .pdf

  1.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2年11月技能题同16年5月

2013年5月技能题参考答案

一、李某等七名职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A公司安排全厂职工超时加班.经

查,A公司一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近期由于产品需求大增,企业为按时交货,安排

职工加班加点,并征得了职工的同意,不愿意的可不加班.职工平时每天加班3-4小

时,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职工每月加班60—200小时不等.A公司辩称,职工为提

高工资收入愿意加班,公司也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了奖金。因此,公

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1、用人单位申辩的观点是否正确?(2分)请具体说明理由(4分)

用人单位申辩的观点不正确;理由如下:1、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按照标准支付

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

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我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有哪些具体类型(6分)

我国目前现行的工时制有以下几种: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3、如果你是劳动关系协调员,请针对A公司的情况,提出规范工时管理的建议。(8

分)

(1)针对不同的岗位,可以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实行特殊工时制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要

求,报请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2)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劳

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并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长的要求,保障职工休息的

权利.

二、2011年2月,经人介绍,陈某(女,现年46岁)被A公司聘用为勤杂工,在公

司员工宿舍区工作.A公司与陈某约定,试用期为3天,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3—4

小时,劳动报酬按每小时15元计算,每周造表结算一次.试用期满后,因嫌每周禽

报酬繁琐,陈某书面请求A公司允许其暂不领取每周计发的报酬,而是每满一个月

合计签领一次。A公司据此同意陈某按月领取报酬。A公司未与陈某签订过书面劳动

合同,也未为陈某缴纳过社会保险费。2011年10月,A公司决定将员工宿舍区的勤

杂事务外包给某物业公司,且今后不再自行聘用勤杂工。10月30日,A公司通知陈

某:“立即输交接手续、结算剩余报酬,终止双方用工关系.陈某对此不能接受,

认为自己工作努力,从未出过差错,要求A公司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的“二倍工

资”责任,向其支付8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经济补偿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

知,知向其支付2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向其支付2

个月的劳动报酬.

1、陈某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2分)为什么?(2分)

陈某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

一般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陈某

每天工作3-4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按照小时计

酬,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要求。

2、你认为A公司与陈某有关的用工行为中有无违法行为?(2分)请说明理由。(6分)

A公司与陈某的用工行为中有违法行为,理由: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

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陈某要求A公司支付“二倍工资、经济补偿与“代通知金”、赔偿金,能否得到

法律的支持?(2分)为什么(6分)

不能得到法律支持,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

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劳动合同法》六十八条—七十二条

三、孙某于2008年1月到乙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6

月12日,孙某以不适应工作环境为由,向乙公司提出辞职,2008年6月20日,乙公

司作出同意孙某辞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2008

年12月,孙某父亲持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找到乙公司,鉴定结论表明孙某患有间

歇性精神分裂症。2008年6月起处于精神分裂症发作期。

1、孙某的辞职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孙某的辞职行为无效,理由:孙某提出离职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作期,属于无民事行

为能力.故无效。

2、孙某应享受多长期限的医疗期.

24个月.

3、孙某如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3****202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