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容斥原理问题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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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容斥原理问题

知识框架

数学运算问题一共分为十四个模块,其中一块是容斥原理问题。

在公务员考试中,根据集合的个数,容斥原理问题一般只有两集合容斥关系和三集合容斥关系两种

类型,两集合容斥关系一般只要采用公式法就可轻松解决,三集合容斥关系又可分为标准型、图示标数型、

整体重复型三类,对应解题方法分别是公式法、文氏图法、方程法。无论集合中的元素怎么变化,同学只

要牢牢把握这两类型,就能轻松搞定容斥原理问题。

核心点拨

1、题型简介

容斥原理是在不考虑重叠的情况下,先将所有对象的数目相加,然后再减去重复的部分,从而使得

计算的结果既无遗漏又无重复。掌握容斥原理问题,可以帮助同学们解决多集合元素个数的问题。

2、核心知识

(1)两个集合容斥关系

(2)三个集合容斥关系

A、标准型公式

B、图示标数型(文氏图法)

1.两个集合容斥关系

例1:(2007年中央第50题)

小明和小强参加同一次考试,如果小明答对的题目占题目总数的,小强答对了27道题,他们两

人都答对的题目占题目总数的,那么两人都没有答对的题目共有()。

A.3道

B.4道

C.5道

D.6道

【答案】

D

【解析】

[题钥]

由于不知道这次考试题目的总数,所以可先设题目总数即元素总量为。

“小明答对的题目占题目总数的”,相当于集合A为。

“小强答对了27道题”,相当于集合B为27。

“他们两人都答对的题目占题目总数的”,相当于集合。

“两人都没有答对的题目”,相当于求集合。

[解析]

根据题意,

确定元素总量W:;

确定集合A:;

确定集合B:27;

确定集合:;

代入两集合公式:

==

因为和均为题数,须均为正整数,所以必须为12的倍数,而且由选项知:

3≤≤6

当W=12时,=-16,不合题意;

当W=24时,=-5,不合题意;

当W=36时,=6,符合题意。

所以,两人都没答对的题目为6道。

因此,选B。

2.三个集合容斥关系

例2:(浙江行测真题)

某专业有学生50人,现开设甲、乙、丙三门选修课。有40人选修甲课程,36选修乙课程,30人选

修丙课程,兼选甲、乙两门课的有28人,兼选甲、丙两门课的有26人,兼选乙、丙门课程的有24人,

甲、乙、丙三门课程均选的有20人,问三课均未选的有多少人?()

A.1人

B.2人

C.3人

D.4人

【答案】

B

【解析】

[题钥]

“某专业有学生50人”,相当于元素总量W为50。

“有40人选修甲课程”,相当于集合A为40。

“36选修乙课程”,相当于集合B为36。

“30人选修丙课程”,相当于集合C为30。

“兼选甲、乙两门课的有28人”,相当于集合=28。

“兼选甲、丙两门课的有26人”,相当于集合=26。

“兼选乙、丙门课程的有24人”,相当于集合=24。

“甲、乙、丙三门课程均选的有20人”,相当于集合=20。

“问三课均未选的有多少人?”相当于求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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