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作业(一) .pdfVIP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药事管理与法规》作业(一)f6ede228-6ea5-11ec-b045-

7cb59b590d7d

《药事管理与法规》作业(一)分析讲评

本作业主要涉及第一章(引言)和第二章(药品监管和药品监管立法)以及教科书的

内容。要求主要掌握这两章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概念。

本次作业中大家要特别注意药品、药事的概念,药品的分类及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的主要职责等内容。一、名词解释

1.药物:见教科书第2页。2.药剂学:见教科书第6页。33.药房管理:见教材第6

页。44.药房法规:见教科书第6页

5、药事管理学科:此概念应为药事管理与法规学科,具体内容见教材第7页

二、选择填空(单选)

1、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中国生物制品鉴定研究所)是药品生物制品质量检

验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3.药品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

4、(现代药)一般是指19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化学药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抗生素、生化药品、发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

5.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管理法》是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药品监督管理

规范性文件,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法”。6.(传统医学)一般指历史上流传下来

的医学,其特点是用传统医学观点和理论表达其特点,并能用传统医学理论和方法指导其

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7、1984年我国第一部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

由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1985年7月1日生效。

8.(处方药)指仅凭执业医生和执业助理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配发和使用的药品。

9、我国目前药品监管管理的行政机构主要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还包括(卫

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

A-卫生行政部B-工商行政部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F-药品管理法G-药品管理法H-处方药I-传统药品J-现代药品

III.简短回答

1、请列举药品的几种分类方式,并简述各种分类内容是什么?见教材第3页

2.请列出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参见教科书第13页。3.请简要

说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

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种平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

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具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功能。然而,两者之间存在差异。行政复议

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前进行的内部监督制度。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

讼裁决,这是最终解决办法,又称司法最终救济原则。首先,在效力方面,行政诉讼优于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只行使

行政复议权,不能取代司法机关

关对行政争议行使高效力的司法裁决;第二,依赖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存在

其自身难以完全克服的不足。

由于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都是行政机关,容易陷入先入为主的局面,影响对事实

的正确判断和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行政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密

切关系或行政争议本身的牵连关系,可能会出现出于保护和牵连被申请人的错误观念而不

纠正错误的现象。因此,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原则上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体现了

法律保护复议申请人诉讼权利的价值取向,体现了国家重视权力制约机制,充分发挥行政

权力的司法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公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也有利于依

法监督被申请人的行政职权。很简单,行政诉讼是司法程序的救济措施,行政复议是行政

程序的救济措施。接受器官不同。前者提交法院,后者提交原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前

者指控,而后者则没有。4、讨论和分析问题

1、生产和经营假劣药品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见教材第97页

2.运用第二章所学知识分析和回答

文档评论(0)

精品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从事一线教育多年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