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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精选3篇)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精选3篇)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篇1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而应担当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受人已经治疗和正在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为此而延长病期的误工工资、营补助及死亡、残废赔偿金等。留意:只有那些在保险单上提到了的医疗手段才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2)因被保险人供应的药物、医疗器械或仪器有问题并造成患者的损害而应担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只限于与医疗服务有直接关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损害。
(3)因赔偿引起纠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2.除外责任
责任保险及职业责任保险的共同除外责任之外,还有:
(1)被保险人任何犯罪、违法及触犯法律与法令的行为。
(2)被保险人在醉酒或麻醉状况下施行的医疗手段。
(3)被保险人采纳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需的医疗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
(4)当病人处于全麻状况下实行的医疗措施所造成的损害,但在指定的医院所做的手术不在此条之列。
(5)在发生意外时为紧急抢救所支付的费用,由于紧急抢救是医疗机构理所当然的义务,保险人不负责偿付该项费用。
(6)被保险人及工作人员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不在保险人负担人列。
3.保险费率及保险费计算
保险人在厘定医疗责任保险费率时应考虑的因素:
(1)投保单位(医疗机构)的性质是盈利性的还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医疗单位规模大小,包括门诊病人数量;医疗机构的种类;医院的平均病床数量;医务人员、医疗设备性能等状况。
(3)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4)投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以往医疗事故次数及处理状况。
(5)赔偿限额及共它条件。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有:
(1)按投保单位为治疗病人而雇佣的医务人员的数字而定。
(2)按投保单位的的医生数字而起。
(3)按专家的单独保险费而定。
(4)按病床数而定。
(5)按就诊人数而定。
(6)按投保单位营业收而定。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篇2
甲方:
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全部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力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进展,在双方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其次条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供应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供应有关资料。
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隐秘的义务。
第三条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举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
详细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
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待8%。
第五条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依据详细状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
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赐予其他的优待条件。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商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赐予优待。
如商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根据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商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根据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商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根据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商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根据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
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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