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公司法案例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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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

1.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

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

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

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

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

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

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

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

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

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

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

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

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

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

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

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

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

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

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

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

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

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

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

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

2.甲、乙、丙于2002年3月出资设立A

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该公司又

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

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

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

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

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

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

财产仅为20万元。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

下问题:

(1)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

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当A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对甲出资

不实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3)对甲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

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根据规定,股东不

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

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规定,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

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

足,补足部分计入破产财产。在本题中,

补足的180万元应计入破产财产。

(3)丁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

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

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

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

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

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对甲出资不

实的问题,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

补其差额时,应当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

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与设立

后加入的丁没有关系。

1.某食品公司与某农业技术研究院共同

设立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

公司。协议内容为:

(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食品

公司以货币出资,金额200万元,另外

以某食品商标作价300万元,研究所新

型食品加工专利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

500万元(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2)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

由双方按出资比例选派。董事长由食品

公司推荐,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由

董事长直接任命。

(3)双方按5:5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支付设立费用,分担风险。甲公司于2005

年4月登记成立,并指派丁某作公司董

事长。丁某聘任汪某作为公司经理。食

品公司方面的某一董事王某称,有证据

证明丁某原是研究所下属公司的承包

人,承包期因贪污行为曾受到刑事处罚,

1993年3月刑满释放,且于1年前向朋

友借钱5万元炒股,被套牢,借款仍未

还清。另外汪某原先担任某公司的经理,

由于管理水平低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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