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及解析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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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3年司法考试题(侵权责任法部分)

单选题

13年

1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D

[解析]: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一般不从事商业活

动,即使取得一些收益,也多带有辅助性质。不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

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或实行企业化经营。还有些工业单位实行部分经费来自国

家的财政拨款,部分经费来自自收自支。故A项错误,不当选。《民法通则》第50条第2

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

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不分情况,笼

统地说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是不正确的。故B项错误,不

当选《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

有、使用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

接占有的动产享有使用权,但不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故C项错误,

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事业单位法人无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故D项正确,当选。

12年

21.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

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

看。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考点]无因管理、侵权责任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乙虽受甲聘请,但其职责是照看小孩。乙送甲进医

院没有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故构成无因管理,A选项正确。丁照看甲的小孩本属于无因管

理,但未尽适当管理义务,故构成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故B选项错误。丙虽为丁的雇主,但照看小孩的行为不属于履行丙聘请丁的职

责范围,故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乙为了甲的

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将照看小孩的事务转委托于好友丁,合情合理合法,没有过错,不应当

与丁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

11年

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

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答案】C

【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中,迅达公司已经将试用的汽车交付给了周某,选项A说“未

交付”本身就是错误的。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

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

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据此可知,在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并未实际出卖,该

标的物是否被买受人购买,需要等试用期满后才有结果。因此,选项B中说“该汽车已经出

卖”是错误的。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

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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