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及工程实践的现状研究.pdfVIP

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及工程实践的现状研究.pdf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及工程实践的现状研究

国内外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及工程实践的现状研究

1我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定位

在我国工程建设制度中,基本的建设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其中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的第一责任人的地位毋庸置疑,但其他相关主体如建设单位、勘察设

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依然存在较大争

议。

1.1建设单位的定位

在Fidic和AIA的合同标准文本中,都明确规定承包商对施工现场

安全负有完全的责任,而业主的合同义务则仅仅是支付义务、现场提

供义务、工程师任命义务、发布指示及披露信息义务、获得许可义务、

允许承包商完成全部工作的义务等。受此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市场

中的“买方”地位得到工程业者的普遍认可,建设单位作为消费者,

通过市场采购相应的

“货物”,并对其享有所有权。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工程项目的生产者。根据

萨缪尔森等的观点,生产者系由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构成,目的在于管

理生产过程。显然承担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也具有这样的特征,

是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如各类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指挥部、

代建制公司、房地产企业和设立了工程部的生产企业等。

在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是将建设工程中的人力、物力和知识产

权等资源集成为工程实体或建筑产品的总组织者,是建设工程管理的

核心。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的“组织者”,具有强势地位,对包括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在内的生产管理活动具有巨大的影响

力(如图1)。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显然不能仅仅局限于

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

行为,还取决于建设单位为保证整个施工过程无事故而采取的一

切行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主导、引导、督促、服务与参与、制约、

资金投入等。

尽管在诸多工程安全事故处理中,一些建设单位

由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被追究了相关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的

责任,但从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的规定来看,更多的是体现了

建设单位的消费者属性,如《安全生产法》所说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建筑行业通常被视为施工单位而非建设单位。在《建筑法》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基本限于发包程序和

合同约定,而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为要求很少。建设单

位采购阶段的消费者角色与施工阶段的生产者角色的责任界定不清,

为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不合理干预提供了事后推卸责

任的借口。因此,将建设单位的生产者属性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发挥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是

非常必要的。

图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与关系

Fig.1Positionandrelationofownersinproject

1.2勘察设计单位的定位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角色一直非常模糊。尽

管要求“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但是仅在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采

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

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

施”的情况下,才可能在

事故发生后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

仍固守于传统的要求,而未认真思考施工安全技术的发展与创新。目

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得设计单位很少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这从目前

公开的事故处罚中很少见到设计单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得以证明。

但是,设计阶段却是主动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关键(如图2),设计

阶段对安全的影响类似于对项目其他目标(如费用、进度和质量)的影响,

即设计单位通常可以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从项目内在本质

上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方面因为设计方案在很大程

度上确立了施工的方法及工序,也基本上确定了项目可能存在的危害

与必然面临的风险来源;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能实行的安全

控制方法,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如果在设计阶段

没有考虑施工阶段的作业活动和机具设备等本质安全需求,施工单位

就只能被动地采取安全措施,去处理施工过程中面临的所有风险。

1.3监理单位的定位

在我国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下,监理单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必不

可少的主体之一。但是,从监理制度设立以

文档评论(0)

180****005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硕士研究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