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5篇.docx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江西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5篇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西省劳动合同的管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

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便于劳动者理解和执行。工作地点应当详细约定,包括具体的地点和相关的设施条件。

第八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劳动时间的限制。休息休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社会保险的内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具体内容和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本范本第五条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范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劳动者违反本范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范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与本范本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范本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范本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咨询相关机构或者专家。

篇2

甲方(用人单位):XXXX公司

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联系方式:XXXXXX

文档评论(0)

软件开发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十余年的软件行业耕耘,可承接各类需求

认证主体深圳鼎云文化有限公司
IP属地广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G24KH9F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