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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林地使用权益转让协议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
1.1林地使用权益
1.2转让
1.3年度
第二条:林地使用权益的详细描述
2.1林地位置
2.2林地面积
2.3林地用途
第三条:转让权益的具体内容
3.1转让的林地使用权益范围
3.2转让的时间范围
3.3转让的价格
第四条:转让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1转让方的权益和义务
4.2受让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五条:转让的生效条件
5.1合同签字盖章
5.2支付转让价格
5.3完成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六条:转让过程的时间安排
6.1合同签订时间
6.2支付转让价格时间
6.3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间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1合同解除的条件
7.2合同终止的条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8.2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9.1协商解决
9.2调解解决
9.3仲裁解决
9.4法律途径
第十条:适用法律
10.1合同签订地法律
10.2林地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字盖章
11.1转让方签字盖章
11.2受让方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附件
12.1林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12.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3.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
14.1合同的生效时间
14.2合同的修改方式
14.3合同的解除程序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
1.1林地使用权益:指转让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林地上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1.2转让:指转让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林地使用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
1.3年度:指2024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条:林地使用权益的详细描述
2.1林地位置:位于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村,具体地块以林地使用权证书记载为准。
2.2林地面积:总面积为亩,具体面积以林地使用权证书记载为准。
2.3林地用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林地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用途。
第三条:转让权益的具体内容
3.1转让的林地使用权益范围:转让方同意将其在上述林地上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3.2转让的时间范围:转让行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3转让的价格:林地使用权益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
第四条:转让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1转让方的权益和义务
4.1.1转让方应保证其对林地使用权益的合法拥有,如有纠纷,由转让方负责解决。
4.1.2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4.1.3转让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林地使用权益的转让,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应提前通知受让方并协商解决。
4.2受让方的权益和义务
4.2.1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林地使用权益的转让价格。
4.2.2受让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利用林地,进行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活动。
4.2.3受让方应在林地使用权益转让完成后,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林地使用权。
第五条:转让的生效条件
5.1合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支付转让价格:受让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格,支付完毕后合同生效。
5.3完成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X日内,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林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过程的时间安排
6.1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支付转让价格时间: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X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格。
6.3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间: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X日内,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8.1.1转让方应保证其对林地使用权益的合法拥有,如因转让方的违法行为导致林地使用权益转让无效的,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格的%作为违约金。
8.1.2转让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林地使用权益的转让的,应向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格的%作为违约金。
8.2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8.2.1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格的,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格的%作为违约金。
8.2.2受让方未按约定合理利用林地,进行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活动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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