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费该谁出 .pdfVIP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检验试验费该谁出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

理,教育文档

检验试验费该谁出,

2012-04-2210:17ch9610511|分类:建筑学|浏览11728次

通常检验试验费指施工方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

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但是:1、合同通用条款P17

第“5.1.3”条款“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

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

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

由乙方承担”,明确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监理人指示而进行的材料抽检、

设备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通用条款P27第“14.2”条款明确,按监理

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检验,所需场所、人员、设备及其他必要条件由乙方提供。

3、合同专用条款P51第“5.3”条款明确,“检验试验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检

验试验费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建筑物、

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项目的抽样送

检。”

现在施工单位认为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

目,都不由施工方出钱。例如砼试块检测。

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建筑安装工

程费用中的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

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费。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

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

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

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的,不得使用。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

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

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

理,教育文档

--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

理,教育文档

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检测结果利害关

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

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

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

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完

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

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见证取样检

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000]211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

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

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

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

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第六条下列试

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

文档评论(0)

197****991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