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男女平等与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与妇女权益的保护我国有哪些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男女平等”等等所谓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确定的带根本性的总政策,在国家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具体政策起导向和制约作用,并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提供依据。*(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立的背景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就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公众知晓率低,实施显得有些软、有些虚,既有宣传不够普遍的情况,也存在落实不够的问题。同时,因为性别平等问题本身具有隐蔽性、累积性的危机特征,只要没有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往往不受重视。*我国提出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既基于探讨导致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原因,又提出了两性发展的平等目标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二)如何理解男女平等?第一,要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第三,要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第二,要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男女平等的原则,体现的是相对的性别公平和公正,而不是绝对的“男女都一样”。*第四,要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五,要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主要应靠三方面力量:①党委政府人大决策机构力量;▼②社会团体包括妇女组织的力量;③理论界、舆论界等社会各界的力量。▼*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中提出:各国提高妇女地位机构的首要任务是推动社会性别平等在国家政策中的主流化。性别平等主流化是指: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性别意识纳入所有法律、政策、统计和社会发展项目的主流,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需求,使男女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并受益。
▲?*(一)现实中的男女不平等1、法律总是倾向于反映现存的权力结构,而当今社会这种权力结构仍是以男性为中心的。2、男子可以享有无须法律赋予的特权。3、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可能导致了现实中实质上的不平等。4、有的法律看似保护妇女权益,却成为妇女受歧视的理由。二、妇女权益的保障与男女平等*(二)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宪法》中“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婚姻法》中的“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离婚时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等。*三、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的新增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1992年通过并颁布,2005年8月28日通过修正,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从体例上看,条文由原来的54条增加到61条,有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治权利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第四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五章?财产权益第六章?人身权利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八章?法律责任*(一)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修正案从多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修正案还将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妇女发展规划作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