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第二章 民事主体.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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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二章民事主体

本章结构第一节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概念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自然人的住所四、监护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节法人一、法人的概念与特征二、法人的一般分类三、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四、法人的成立五、法人的变更和终止第三节非法人组织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与特征二、非法人组织的种类三、非法人组织的成立与解散除注明外,本章引用法条为?民法总那么?

第一节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概念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自然人的住所四、监护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概念【定义】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是相对于作为法律上的人格的法人的称谓。自然人的生物属性和法律属性。试管婴儿是否自然人?克隆人是否自然人?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定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简称为权利能力。【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特征】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普遍性平等性不可转让性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自然人权利能力的起讫】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德国民法第1条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瑞士民法第31条〔一〕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死亡终止。日本民法第1条之三私权的享有,始自出生。台湾地区民法第6条人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胎儿的“权利能力〞】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德国民法第844条……在受害人被害当时第三人虽为尚未出生的胎儿的,亦发生赔偿义务。瑞士民法第31条〔二〕胎儿,只要其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即具有权利能力的条件。台湾地区民法第7条胎儿以将来非死产者为限,关于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定义】自然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简称为行为能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同:前者指享权利、负义务的资格;后者指得依其法律行为而享受权利,负担义务的资格。凡人皆有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当然取得,非因死亡不得剥夺,但并非任何人皆有行为能力。〞——王泽鉴,?民法总那么?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案例案情】25岁的甲带邻居家11岁的小孩乙和7岁的丙上街去玩,路遇彩票销售点,甲拿出10元钱去买了五张即开型彩票,刮开一看,只有一张中了末等奖,奖金2元。甲便叫乙、丙去买,但两人表示没有带钱。甲当即将所得的2元奖金给乙,又从钱包里掏出2元给丙。两人说回去再还给他,甲答复不用还了。结果,丙没有中奖,但乙买的彩票中了三等奖,奖金5万元。此时,甲声称乙是小孩,没有行为能力,而且买奖券的钱是他本人出的,所以奖金应归他所有,因此拿走了彩票,领走了5万元钱。考虑到是借乙的手气中的奖,甲从所得奖金中拿出1000元给乙,作为给他的奖励。乙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屡次找甲索要奖金,均遭拒绝。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甲归还剩余的奖金人民币4.9万元。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行为能力分类及其意义】自然人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主观能力的客观化;客观化的标准设定。划分的根底是识别判断能力,即意思能力;划分的标准包括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意思能力,为各人具有之自然的精神能力,应具体的就各人决定其有无。然为防止纠纷,以可认为常在无意思能力之状态者,为法律上无意思能力。不问其行为事实上系无意思能力而为之与否,均以之为无效,即无意思能力之定型化。就无行为能力及无完全行为能力,法律上设有无能力之制度,以保护精神欠缺者。——史尚宽?民法总论?划分的意义在于保护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平安。

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一节自然人【行为能力划分的标准依据】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行为能力划分的结果】无行为能力人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不能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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