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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1页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
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
面结果之一。以下是悠悠#整理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状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强力推进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特殊人
群管理等工作。一是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不断完善县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县公共法律
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完成的县永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0个行政村(社区)建
立公共法律服务室,48个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
公示栏和普法、法律服务*群,全力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
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在县级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
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级平台开辟开放式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
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服务,在村级平台提供“预约
式”“定期制”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打造“互联#+”线上互动平
台。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号,并在上面设置“新法速递”“律师服
务”“法治礼包”等核心栏目开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
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络平台对接互通、有
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全力缩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健
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立足“123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县法律
援助中心为龙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一小时法
律援助服务圈”,已全面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
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让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延伸最基层、最前沿,
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总量不足。一是服务供给方式传统。我县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1页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2页
是政府传统的管理类模式,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由政府单
向确定,与社会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供需脱节现象依然突出;二是服务领域狭
窄。仅能满足于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层基础法律服务,服务总体水平不高;
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
我县律师数量为3人,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成本高”问题比较严重。
(二)公共法律服务结构不协调。一是服务平台还不完善,目前,我县公共
法律服务主要依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辅以县局法治*,线下平台为县级公
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室,但服务流程和评价标准还不统一,线上线下未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服务功能
未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方式传统、“谁执法、谁普法”未得到有效落实;专职人
民调解员匮乏,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部分党政领导
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司法行政“孤
掌难鸣”。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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