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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60CCSA12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454—2023
疾病预防控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managementofspecialtechnicalvehiclefordiseasepreventionandcontrol
2023-12-20发布2024-04-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1/T1454—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5车辆分类 1
6编制管理 2
6.1编制核定因素 2
6.2编制核定审批 2
6.3特殊情况下的车辆编制核增 2
6.4编制内车辆更新或新增 2
7车辆选型 3
7.1防疫车 3
7.2感染性物品运输车 3
7.3毒性物品运输车 3
7.4检测车 3
7.5消毒车 3
7.6应急车 3
8使用管理 3
9监督检查 3
附录A(资料性)疾病预防控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要求 5
参考文献 12
II
DB31/T145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一飞、闻大翔、方巍、衣承东、付晨、钱凯、缪巍巍、徐骏、毛卫俊、王泽、赵国德、吴寰宇、潘启超、陈健、黄晓燕、张放。
1
DB31/T1454—2023
疾病预防控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下简称“疾控专业用车”)的总体要求、车辆分类、编制管理、车辆选型、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专业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疾病预防控制特种专业技术用车specialtechnicalvehiclefordiseasepreventionand
control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各类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和生物反恐等专业工作时所需的工作车辆。
4总体要求
4.1疾控专业用车应满足重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保障工作需要。4.2疾控专业用车应考虑实用性、经济性、环保性,便于维护保养。
4.3疾控专业用车应配备国产汽车底盘,并优先使用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4.4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疾控专业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使用时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分类
疾控专业用车分类及其用途按表1的规定。
表1疾控专业用车分类
序号
车辆名称
用途
1
防疫车
用于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专用设备保障、流行病调查处置人员运送等工作
2
DB31/T1454—2023
表1疾控专业用车分类(续)
序号
车辆名称
用途
2
感染性物品运输车
用于开展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样品采集和运输等工作
3
毒性物品运输车
用于开展环境、职业/非职业性中毒、放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样品采集和运输等工作
4
检测车
用于开展环境、职业/非职业性中毒、放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采样快速检测监测等工作
5
消毒车
用于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洗消、病虫媒防控现场消杀、重大活动保障现场消毒等工作
6
应急车
用于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紧急防疫处置、通讯指挥、消杀防护等工作
6编制管理
6.1编制核定因素
疾控专业用车实行编制管理,疾控专业用车编制应根据下列因素核定:
a)疾病预防控制实际业务需求;
b)各区常住人口数量;
c)各区辖区地域面积。
6.2编制核定审批
应根据疾控专业用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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