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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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8篇

篇1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一)词语涵义

1.通用合同条款:指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指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提出,针对具体工程而设定的条款。

3.承包商:指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

4.招标人:指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

5.工程:指招标人委托承包商施工的工程。

6.合同:指招标人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

7.预付款:指根据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向承包商支付的款项。

8.进度款:指根据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向承包商支付的用于工程进展的款项。

9.结算款:指根据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向承包商支付的用于工程结算的款项。

10.保修款:指根据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向承包商支付的用于工程保修的款项。

(二)术语解释

1.书面形式:指合同、纪要、协议、备忘录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形式。

2.书面形式通知:指通过书信、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向合同当事人传达信息的方式。

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4.竣工日期:指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的日期。

5.质量标准:指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包括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等。

6.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争议解决: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的过程。

8.合同终止:指由于某种原因,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形。

9.竣工验收:指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后,由招标人组织的对工程的验收过程。

10.保修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商负责保修的期限。

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

(2)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

(3)有权要求承包商在合同终止时返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款;

(4)有权要求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有权要求承包商在竣工验收前提交竣工资料;

(6)有权要求承包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2.招标人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款;

(2)有义务为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有义务及时验收工程;

(4)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有义务在竣工验收前接收竣工资料;

(6)有义务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责任。

(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商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款;

(2)有权要求招标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

(3)有权要求招标人及时验收工程;

(4)有权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有权要求招标人在竣工验收前接收竣工资料;

(6)有权要求招标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责任。

2.承包商的义务: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

(2)有义务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3)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时返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款;

(4)有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有义务在竣工验收前提交竣工资料;

(6)有义务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篇2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指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通用合同条款”指本合同的第二部分内容,用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技术标准、合同条款解释、违约责任等,具有通用性,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专用合同条款”指本合同的第三部分内容,用于补充、修改或具体化“通用合同条款”,具有专用性,仅适用于特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发包方”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五)“承包方”指被发包方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六)“项目经理”指承包方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七)“工期”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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