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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工作探索;一、背景
二、内涵
三、现实
四、各地做法
五、可能的路径
;一、背景;;在2013年12月12-13日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限定城市发展边界、划定城市生态红线,遵循规律,一张蓝图干到底。;空间规划改革的内涵是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将在同一空间内存在多种可能相互冲突的发展、城乡、土地、环保等多种规划统筹并整合起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要求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
;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提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一)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要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实现全县(市)一张图,县(市)域全覆盖。以上位规划为依据,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耕地保护要求等纳入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同步研究提出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实施时序等方面的衔接方案。
(二)全面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调整城乡空间结构,统筹规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点布局总体框架,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注重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依据资源环境条件容量、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县(市)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人均指标,提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化路径及具体发展策略,提高城镇化质量。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水平。
(四)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空间上统筹布局城乡、区域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布局城乡综合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引导城镇各类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发展的支撑体系。
(五)明确全域空间管控目标和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涵养水源和城乡建设的需要,合理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制定明确的管制措施。;我省在“两规”衔接方面的工作基础;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
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规发〔2006〕96号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浙委发〔2004〕93号)精神,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制定了《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后,需要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县(市),应当按照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修编。已经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县(市),不再单独编制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平原地区人口密集、经济比较发达、城市化程度比较高的设区市,也可以编制市域总体规划,以加强对所辖县(市)的协调和指导。县市域总体规划或者按照县市域总体规划要求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9号)规定,由我厅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如有疑问请及时报告,我厅将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导则》修改完善工作。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二、内涵;二、内涵;基于国家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法)下的浙江省规划创新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原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主要确定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行各业发展的分类目标,发展战略,项目建设,同时包括党建,政治,社会事业等发展规划,目标性、结构性、综合性强,期限为5年,中长期为展望。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确定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等规划,强调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期限一般为10~15年。
城乡规划以空间资源配置与导控为重点的综合发展规划,多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规等组成,期限一般为20年,从需求角度编制规划。
土地利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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