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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分论;第一编:物权;第一编物权;教学目的;第一章物权的一般原理;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排他效力

1.定义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且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效力。

2.表现

(1)排除他人干预、阻碍;

(2)一物一权原那么。;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如同一物上成立多个抵押权时,先成立的优先于后成立的。

案例:甲、乙、丙三人将其共有的房屋出租给丁,以后三人协商同意将房屋出卖,在出卖何人时发生了争议。甲、乙要将房屋出卖给戊,丙根据其物权主张优先购置权,丁那么根据其债权主张优先购置权。如何处理?;2.优先购置权

(1)优先购置权,是指财产所有人出卖其财产时,就该项财产的财产所有人存在物权关系的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于其他人购置。

(2)?民法通那么?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人之一出卖其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

分析:应该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那么,裁定房屋应出卖给丙。;〔三〕物权的追及效力;3.限制

〔1〕善意取得;

〔2〕物权未按法定方式公示者;

〔3〕善意第三人受登记公信力的保护。

解读:物权登记错误时,与登记名义人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受登记公信力的法律保护,真权利人对善意第三人无追索力。;(四)物上请求权效力;思考: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和区别;思考: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和区别;四、物权的种类;〔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四〕本物权与占有权

〔五〕普通物权与准物权

〔六〕主物权和从物权;(一)近现代各国民法上的物权种类

1.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2.1896年公布的?德国民法典?;

3.1898年施行的?日本民法典?;

4.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

5.2004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6.1994年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

7.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

我国民国时期的民???典(现施行于我国台湾地区);二、物权法根本原那么;〔一〕物权法定主义;张某为购置彩电,将自家的一头耕牛卖给李某,二人协议卖价900元。李某当即付款500元,并约定第二天再给400元,去共同完税后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击电死。第二天,李某要求归还500元。张某认为牛已归李某,不是自己过错造成死亡,不同意归还李某500元。请问:

⑴耕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⑵耕牛被雷电死的风险应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⑶本案应如何处理?;①耕牛的所有权仍为张某,因耕牛未交付,所有权发生移转。

②李某可向张某主张返还500元。;〔三〕公示原那么;?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23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24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变动

1.?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交付分为现实的交付和观念的交付两种情况。

3.我国?物权法?第25条至第27条规定了三种观念交付的形式。观念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三种情况。;;那就退给他电视的修理费将近500元。试根据民法理论分析以下问题:

〔1〕甲交付电视机是采用的什么样的交付方式?

〔2〕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如果是,何时转移?

〔3〕甲是否应当承担电视的修理费用或者收回电视?

〔4〕结合民法理论,结合此题谈谈动产的交付问题。;●简易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那么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分析:

〔1〕占有改定。

〔2〕已经移转。移转时间为6月1日。

〔3〕甲无须承担修理费用或收回电视。

〔4〕此题涉及民法中动产的所有权移转问题。;★不动产登记制度

1.?物权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形式审查,另一种是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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