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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6日,某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时发生泄漏着火,引起爆炸。;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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