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参考(精选7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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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参考(精选7篇)

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参考篇1

(一)凡列入公务用品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均执行《_县机关事务管

理局公务用品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采购后的公务用品,分别由各归

口科(室)验收入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严格公务用品的核对,验收做到验质、验价、验量。凡不符合

要求的要当场查明原因或予以退回。

(三)公务用品必须分门别类在固定位置摆放,做到美观、整齐,便

于发放、检验、盘点、清仓。

(四)建立公务用品登记制度,采购入库及时登记,领用时必须填写

领用登记单,及时销账,做到往来清楚,账实相符,同时,把好领用

关。

(五)公务用品做到先进后出,用零存整,经常验收、整理,掌握领

用、结存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向领导提出采购计划。

(六)回收的各类物资,均由相关科(室)注明成新,登记入库,纳入

年报表,并予说明。

(七)年终进行一次盘点,编制物品进出年报表,及时送领导审阅。

(八)加强公务用品卫生和安全工作。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用品完

好无损,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参考篇2

第一条为加强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的专用

物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进一步规

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

(行政办【20__】98号)有关规定,建立党政机关公物管理制度,设立

党政机关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

第二条公物仓是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的

物资设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资产回收处置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公物仓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公物仓资产的保管、租赁、

借用、调剂、处置、回收等工作。

第四条公物仓仓储资产范围:

(一)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结束或组建临时机构撤销后收回

的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更新报废需交回的资产;

(三)执纪执法部门的罚没物资;

(四)因单位撤并等原因收回的资产;

(五)其他应收回的资产。

第五条公物仓对资产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户管理。除报

废资产外,全部纳入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对资产的入库、借出、

租赁、调剂处置等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或组建临时机构所需资产(除

一次性消耗用品),由牵头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局批准后从公物仓借

用。

第七条公物仓资产不能满足需要,确需购买的,财政局提出意见,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政府统一采购,交公物仓保管。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临时或突击性工作需要而单位又不能调剂

解决的资产,可向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公物仓借用或租

赁。

第九条使用单位对借(租)用的资产要有专人负责,不得截留、挪

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确保借(租)用的资产安全完整并按期归还。

第十条罚没物资由执纪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

审核批准后,执纪执法部门将资产移交公物仓。

第十一条资产入库,由上缴部门填制《__县公物移交清单》,公

物仓管理人员清点验收、签字盖章,并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公物仓对逾期20日没有缴回的资产向牵头部门发放《资

产催收》,由牵头部门负责将资产收回后交公物仓。

第十三条公物仓应对更新换代的自动化办公设备及时进行调剂使

用,避免造成浪费和损失。

第十四条公物仓应及时对如下资产进行整理归并进行公开处置。

(一)不易储存或长期闲置的资产;

(二)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

(三)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四)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和其他需要处置的资产。

第十五条资产的处置严格按照《__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管理实施细则》(行财[20__]163号)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资产的处置收入上缴国库,资产账目应及时进行调整,

确保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第十七条主办单位要加强对借(租)用的资产的管理,对违反国有资

产管理规定擅自截留、挪用、调换、私分处置资产或使资产受到侵害

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__年12月1日执行。

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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