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主回路系统源项分析及控制准则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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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水堆核电厂主回路系统源项分析及控制准则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本标准修订任务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32号)下达,项目编号为T-469,标准计划名称为《压水堆核电厂主回路系统源项分析及控制准则》,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要求于2025年7月完成本项目。

二、标准编制组组成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及任务分工见表1。

表1:标准编制组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任务

1

梅其良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标准审核、指导

2

付亚茹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研高

标准审核、指导

3

毛兰方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标准编制

4

陈泽玉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标准编制

5

孙大威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研高

标准校核

6

高圣钦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标准校核

7

毛婕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标准编制

8

李蒙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标准编制

9

刘佳欣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标准编制

10

尤伟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研高

标准编制

11

吕炜枫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研高

标准编制

12

谭怡

中国核动力院研究设计院

研高

标准编制

13

付鹏涛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研高

标准编制

三、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制定/修订过程主要分为前期准备、征求意见稿编写、送审稿编写、报批稿编写阶段。目前为征求意见稿编制阶段。

3.1前期准备(2024年8月-2024年9月)

标准编制前期主要是成立标准编制小组,分解工作任务、文件收集和调研分析、明确标准编制的进度控制,形成标准初稿。

在前期准备阶段成立标准编制小组和明确工作任务后,首先收集了国内相关标准文件:HAF102-2016、HAD102/12-2019、NB/T20529-2018、NB/T20530-2018;收集了3个美国标准NUREG0800(SRP)、ANSI/ANS18.1和NUREG0017,并对上述所有标准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根据核电标准体系研究的前期工作分析结果,确定了本标准的最初框架结构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主回路源项分析准则、主回路系统源项控制措施。

2024年9月15日,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组会议,标准编制人员参会。会议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就标准的编制进度、任务分工框架结构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3.2征求意见稿编写(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标准内容及安排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标准的适用范围、构架结构和具体文字内容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3.3送审稿编写(2024年12月-2025年7月)

在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了各有关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形成送审稿。

四、制修订背景和编写原则

4.1标准修订背景

核电厂在运行过程中伴随着放射性核素的产生,这些核素来源于堆芯燃料和材料的裂变和活化,经各机制迁移进入反应堆主回路系统中,并由此进入到辅助系统和二回路系统,经废物处理系统处理后可能释放到环境中。通常用源项(SourceTerm)这一术语来客观描述放射性物质的种类、数量和辐射特性。在工程应用中,源项可以按

照核电厂建设阶段、运行状态、源项用途、假设保守性、系统设备、产生机理和核素种类等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对核电厂进行源项分析和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核电厂工作人员和公众等免受过量的照射,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核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辐射照射,确保有关人员免受超过国家规定剂量限值的辐射照射,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量低的水平。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国家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及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GB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等均对此有所规定。本标准提案是对这些要求的具体展开,有利于全行业更好的执行核安全法、HAF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编制,将全面和积极的支持辐射防护国家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高辐射防护最优化水平和废物最小化水平。可以保障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压水堆核电厂正常运行源项分析的完整性,进一步保障核安全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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