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1
DBXX/XXXXX—XXXX
畜禽养殖粪肥还田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粪便肥料化利用的术语、定义、畜禽粪污的收集、存储与运输,无害化处理,施用方法与限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粪便和肥水的肥料化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HJ497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NY525有机肥料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1169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DB11/T1528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3术语和定义
3.4无害化处理
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对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其不再具有污染环境、传播疾病或产生其他危害的过程。
3.5肥水
指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其丰富的氮、磷等营养物质能够作为肥料被植物吸收利用的液体。
3.6管灌
2
DBXX/XXXXX—XXXX
指利用低压管道来代替水渠实施灌溉的一种灌溉方式。
3.7沟灌
指在作物行间开挖灌水沟,灌溉水进入灌水沟后,在流动过程中,借土壤毛细管作用从沟底和沟壁向周围渗透而湿润土壤的灌溉方法。
3.8漫灌
指在田间不做任何沟埂,将灌溉水引入地块,让其随地势在地面漫流,借重力作用浸润土壤的灌溉方法。
4畜禽粪污的收集、存储与运输
4.1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应遵循节水减排原则,宜采用干清粪工艺,实施粪尿分离、雨污分离等具体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4.2应配套有畜禽粪便和养殖污水存储设施,防雨、防渗应分别符合GB/T27622和GB/T27624的规定。
4.3养殖废水长期存储池深度为2.0-4.5m。
4.4畜禽粪便在肥料化利用前,未采用任何工艺处理,则存储池容积不少于4个月产生量,且必须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贮存。
4.5存储时,可根据实际条件,可采用养殖场临时存放后运输至田间进行存放。4.6粪肥运输时应采用封闭型运输方式,避免沿途撒漏和恶臭污染。
5无害化处理
5.1固体粪便
5.1.1固体粪便在肥料化利用前,应进行充分堆置或发酵处理至充分腐熟,颜色呈褐色或黑色,并带有湿润的泥土气息。
5.1.2发酵处理过程中,应保持堆体60-70℃持续至少7天,杀灭其中病原菌、致病微生物、虫卵和杂草种子。
5.1.3经无害化处理后粪肥,其卫生学指标应符合GB/T25246的要求。
5.1.4经无害化处理后粪肥,其重金属含量限值应符合GB/T25246的要求。
5.1.5作为原料制作成商品有机肥时,产品品质应符合NY525的要求。
5.2养殖肥水
5.2.1养殖肥水肥料化利用前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单一或组合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采用其他消毒处理等方式。
5.2.2经无害化处理后的肥水,其卫生学指标应符合GB/T36195的要求。
6施用方法
3
DBXX/XXXXX—XXXX
6.1固体粪肥应作为基肥、追肥施用,在耕地时将肥料施用于农田并埋在地内,或在植物生长发育关键期进行追肥施用。
6.2基肥、追肥施用方式参照GB/T25246执行。
6.3在没有作物覆盖的农闲时节,农田禁止施用固体粪肥和养殖肥水。
6.4肥水施用时应采用拖管式管灌、滴灌、注射式深施或其他节水管灌方式,严禁采用传统喷洒或大水漫灌方式。
6.5粪肥或肥水施用于农田时,不能裸露于地表,应采取一定措施进行覆盖遮挡。6.6粪肥施用时应避开雨天,施入农田后应在24小时内翻耕入土或进行覆盖。
6.7在水源保护区或地下水位较浅区域,不得使用养殖肥水进行灌溉利用。
7限量要求
7.1根据北京市相关作物高产状况下的养分吸收量作为氮磷限量指标。
7.2养殖肥水施用时,除养分应按需供应外,用水总量应满足DB11/T1528的要求。7.3不同作物种植固体粪肥施用以磷为限量,见表1。
表1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限量
限量指标
作物类型
磷限量
(P2O5kg/hm2)
固体鲜猪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