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一、交易磋商的内容
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品质、包装、交货方式、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发
生意外的处理方式、保险办理等等。
交易磋商一般包括四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接受。两个基本环节是:发盘和接受。
二、交易磋商的程序
(一)询盘,又称邀请发盘,要约邀请
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以及有关
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在法律上称为“要约邀请”。
发出询盘的可以是买方,也可是卖方。
询盘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如:(美方来电)拟订购买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及最快交货
期。
(二)发盘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
示,称为发盘,又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
卖方提出的,叫“卖方发盘”
买方提出的,叫“买方发盘”
例如:(我方去电)你9月8日电发盘限15日复到我方美加净牙膏货号101纸箱装
每箱6打每罗32英镑CIF伦敦12月装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1、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
称.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
如商业广告或价目单.
B.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
所列条件完整、明确、终局。
完整指通常应包括货物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款和保险等七项条
件。公约规定,一发盘只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就属于“内容是完整的”。
明确指不含糊,所谓“参考价”“大约5月份”“大概”“预计”“可能”都是不
明确表示。
终局指有法律约束力,如“以我方确认为准”是有保留条件的。
C、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发盘人的发盘在得到接受时,发盘人将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
任。
D、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到达主义,中间丢失不能算有效发盘,受盘人没有收到或没有正式收到就没有法律
效力。
2、发盘的有效期
可供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接受的时间或期限,几种规定方法:
A、规定一段有效期,例如,发盘有效期为3天
B、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例如,发盘限10日复有效
C、不明确规定有效期,在合理时间有效。如“发盘、、、速复”
口头发盘,除双方另有约定,受盘人必须立即接受。
(09试题)以下有关发盘表述错误的是(C)。
A.畅销货一般发盘的有效期较短
B.滞销货—般发盘的有效期较长
C.市场价格变动剧烈的商品一般发盘的有效期较长
D.贸易术语与运输、保险的逻辑关系要一致
3、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公约》第15条对发盘生效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即发盘未生效前,取消该发盘。
发盘撤回的条件:撤回通知比发盘先到达受盘人或撤回通知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
人。
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在受盘人未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
除发盘。
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
(09年试题)我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
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
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5月
31日。意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盘。我方据以计算标价,并于5
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5月20日意供应商因钢材市价上涨。发来电传通知撤销
他5月5日的发盘。我方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
执。及至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标,随即电传通知意供应商我方接受该商5月5
日的发盘。但意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
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遂协议提交仲裁。试问,如你为仲裁员,将如何裁决?
说明理由。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