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pdfVIP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与纳

税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

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

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

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

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

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

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

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

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投资性

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

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

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而税法是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待。《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的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经营

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也明确规

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准予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还就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纳税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

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通过对上述相关规定的比较可以看出,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原则不同。会计准则规定可以选择公允价

值模式,而税法遵循的是历史成本原则。

二是,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方法不同。会计准则规定,

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公允价值的变动不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是,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期间价值损耗的处理方法不同。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

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而税法则允许固定资产

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如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的,

其期末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而税法并不认可该项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该项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

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计税基础应为取得时支付的历史成本减去按照税

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后的金额,所以该项资产在持有期间的账面价值与计税

基础之间存在差异。由于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处置时

最终也得到扣除,只是税法允许扣除的时间早于会计准则允许扣除的时间,所以其账

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是暂时性差异,而此时的暂时性差异将于未来期间计入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义务,因而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所得税影响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下示例说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调整:

例:2007年7月20日,华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锋公司)与锦上花商贸

有限公司(简称锦上花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华锋公司开发的一栋办公楼于开发完

成的同时整体出租给锦上花公司使用,租赁期为2年。当年9月30日该办公楼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开始起租。由于该办公楼处于商业繁华地段,所在城区有活跃的

房地产交易市场,该企业能够从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

信息,华锋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造价

8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0年。2007年12月31曰,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

文档评论(0)

134****471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