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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

充分发挥财政投入、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历来

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本文分析了我国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的现状及存在

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制度设计。

关键词:科技创新税收政策

现代技术创新经济学认为技术创新是新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就我国目前

的状况来看,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不高,技术创新的能力不强。造成这种状况的

原因,除有历史因素如长期的计划经济与短缺经济的影响、企业的技术基础差外,

缺乏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原因。因而,设计和制订有效的激励机

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成为我国经济政策的长期重要目标。税收激

励机制作为这种机制的组成部分,可以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税收政策促进科技创新的作用机理

如果把科技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来看待,那么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的一

个主要目的就是促成社会对这种产品需求的增加与供给的扩大。以西方传统的经

济学观点来看,就是使科技产品的供需曲线外移,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达到均衡

(见图1)。由图1可以看出,最初的科技供需曲线S、D相交点的横轴距离为

OQ,如果科技进步与发展意味着对科技供需的增加,那么供需曲线将向右移动,

由S移至S’,D移至D’,科技水平也由OQ发展到OQ’。促进科技进步的

税收政策的实质意义,确切说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源更多的配置

于科技领域,继而迂回性的实现推动供需曲线外移的目标。

我国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国有、集体工业企

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可计入

管理费用。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年增长幅度在

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的所得额。为开发新技术、

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

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

业,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

企业所得税2年。从2000年起,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以一年

度为基础,5年内由财政部门将实际上缴所得税新增部分的50%返还给企业,全

额用于技术开发。

加速折旧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

规范或解决产业化、商品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中间试验,报经主管财税机关批

准后,中试设备的折旧年限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速30%-50%。

在促进技术转让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

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

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属于商

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

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发票。对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

资总额,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准予扣除。

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

税。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

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业务取得的收入,也免征营业税。

我国现行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增值税税制不利于技术创新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的不断

提高,“生产型”增值税已经不适应国际、国内市场技术竞争的要求。这是因为:

第一,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税款和企业引进

先进技术发生的技术性费用所负担的营业税均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不利于企

业技术进步;第二,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以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购入

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为主的间接费用的比例大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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