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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权争夺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作者:张爱侠

摘要:代理权争夺作为控制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的一大利器,,代理权争夺是不同利益主体,通过争夺股东的委托表决权以获得股东大会的控制权,达到更改董事会、管理层或公司战略的行为。本文拟对代理权争夺的影响因素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代理权争夺影响因素对策

我国的代理权争夺始于上世纪90年代,随着公司制度的兴起而被中小股东作为维护自己权益、选举自己的代言人进入公司管理层的重要武器。2001年山东胜利股份投票代理权的争夺,正式揭开了这一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实践的序幕。但就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而言,尽管我国发生了二十多起公开征集的案例,但法律上一直处于空白。本文主要对代理权争夺的影响因素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代理权争夺的影响因素

(一)代理权争夺的立法模式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在《证券交易法》和《委托书使用规则》规定代

理权争夺的有关事项。作为联邦制国家,美国对于公开招股公司进行的代理权争夺,除了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委托书使用规则》的规制,也受州法律的规制。联邦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对代理权征集的时间、内容和征集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这些法规要求代理权争夺的“参与者”而不是管理层至少在请求开始前5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公布特定信息。“参与者”被界定为包括任何为资助竞争而捐款500美元以上的人。当对他们提出要求时,他们必须披露有关参与者的身份和背景以及他们在公司中的股权的信息、有关财务安排、参与其他代理权争夺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将来由公司雇俑方面的信息也必须披露。而州法要求代理权方式表决和同意方式表决,以及授权董事会运作的表决机制要受州法上的受信义务的限制

(二)投票权的征集方式

2002年1月7日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10条规定,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美国法律未对这一问题作出强制性规定,而是留给征集人自行决定,只是要求必须进行披露。笔者调查了解到,我国实践中以各种变相甚至直接方式有偿征集表决权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一些上市公司主张,应当允许投票代理权有偿转让,理由是它是利益再分配的有效方式。那么,应如何认识这一问题并在今后立法中作出选择呢?

在正确处理这个问题上,股东态度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如果被征集人股东重视委托投票权时的物质对价,那么,强行禁止有偿征集可能会影响这种制度的实际效果。一份社会调查显示,明确表示希望取得报

酬的人只占17.39%。由此可见,公众投资者对通过委托投票权获利的动机并不大,能否获得报酬并非愿意接受征集主要考虑因素。这显示出公众投资者对这一问题的相当理性。基于这种现状,笔者主张应禁止有偿征集投票代理权的行为。这是因为,有偿征集可能会影响投票代理权制度设计目的实现。投票代理权机制的目的在于便利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促进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实现。如果投票权可以象商品一样有偿取得,会引起股东们运用表决权利时目标多元化,滋生出追求个人短期利益的可能性。股东若基于取得报酬而委托表决权,有悖投票代理权机制设立初衷,非但不利于良好公司治理形成,反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

(三)代理权争夺的费用

在代理权争夺中,争夺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其争夺费用呢?从公司管理层的角度看,对印刷和邮递会议通知以及委托投票书的费用和代理委托本身的费用,无疑应由公司来支付。由于不经过代理委托的请求,就不可能达到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所以这些费用是合法费用。在非争夺性的代理权征集中,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和股东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在代理权争夺中,出席股东会的票数要达到法定数,几乎没有任何的风险。此时的更大的风险在于管理层运用由公司所提供的费用来进行代理权争夺以达到延长其职位的目的,而这些费用最后由股东承担。在代理权争夺中,公司管理层和持异议股东都要为此付出很大的费用。相互竞争的管理部门和持异议股东可以委托专门的从事代理权征集业务的公司来为其活动(在美国,有从事这

种业务的公司。在我国台湾地区也有这方面的例子)。对于大股东的征集要花费,同样为了争取中小股东,通常也会在金融报刊上登广告。这种程序的花费可能十分昂贵,通常要达到数十万或者上百万美元。在美国,对于代理权争夺中的由公司承担费用的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

(四)持异议者在代理权争夺中的不利因素

1股东较为消极。如果股东对现任管理者不满,则早已“用脚投票”,已出售他们持有的股票。现任股东一般是已决定与现任管理者在一起的股东,所以他们一般总是有亲现任管理者的倾向。2没有公司的补偿。在代理权争夺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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