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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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民法〔上〕讲授目录;前言;“民法〞课程总的教学目的与要求;第一章民法概述;“民法〞一词的来源;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的

四部法律汇编;近现代各国使用“民法〞一词,都是从市民法转译出来的;民法的概念;大陆法系迄今仅见的

两个关于民法的立法定义;西方民法理论关于民法的概念;英美法系国家有关民法的含义;公有制国家有关民法的概念;我国关于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多种含义;民法的多种含义〔续〕;民法的多种含义〔续〕;主体;民法的特征〔性质〕;私法与公法的划分标准;民法是权利法;前资本主义民法;资本主义民法——法国民法;资本主义民法——法国民法典;资本主义民法——法国民法典;流放到圣赫勒拿岛的拿破仑在评论自己功过时讲出的自豪话语“我的荣耀并不在于赢得了40次战役,因为滑铁卢一役便使得这些胜利黯然失色。但我的民法典却不会被遗忘,它将永世长存。〞

;资本主义民法——法国民法典;资本主义民法——德国民法典;资本主义民法——德国民法典;社会主义民法——苏俄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起草;民法典的编纂体系;民法典的编纂体系;我国民法草案的体系;我国理论界的建议;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续〕;民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民法的根本原那么;民法的根本原那么的概念和意义;民法根本原那么的意义;平等原那么;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那么的内容;自愿原那么;自愿原那么〔续〕;公平原那么;公平原那么的要求;老实信用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的要求;禁止权利滥用原那么;认定是否权利滥用,主要从行为人的利益和他人或者社会受到的损害程度比较,概括不同的情况判断。

禁止权利滥用原那么与老实信用原那么的关系:前者是违反后者的效果;前者是从客观上建立权利的内在界限,后者是从主观上建立权利的界限;案例;公序良俗原那么;公序良俗原那么〔续〕;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案例;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以民事法律标准调整为前提;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法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事件;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内容;民事权利的分类;财产权和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有无直接财产内容划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划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续〕;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绝对权和相对权

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划分;既得权和期待权

依民事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划分;主权利和从权利

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划分;原权利和救济权

以权利的效劳与被效劳的关系为标准划分;民事权利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概念的内涵和分类;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与民事制裁、债务;民事责任的特征;民事责任的分类;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根据民事责任是否由合同关系引起划分;双方责任和单方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者是否仅为一方当事人划分;共同责任和单独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者是一人还是多人划分;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根据责任的内容是否为财产划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

根据承担责任是否有财产限制划分;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根据责任的构成是否

以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分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续〕;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原那么判由双方或多方分担损失的一种责任方式。;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第四章自然人;自然人:指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自然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权利;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对未出生的胎儿的法律地位确实认,各国在立法上主要有三种法例:

△瑞士民法视胎儿〔只要其出生尚生存〕和已出生的婴儿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德、法、日等多数国家只成认胎儿在继承遗赠等方面,具有与出生婴儿相同的权利能力

△不成认胎儿具有权利能力,但给予特殊保护。;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生理死亡时间确实定;数人遭遇同一危难而死亡的时间推定;例如;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概念;自然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的根据和条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民法通那么假设干意见?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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