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合同的履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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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十三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债务规则第530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531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Anli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将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应当如何处理?A拒绝接收货物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A、D债权人原因债务人中止履行或提存

第529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十四情势变更(原则)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构成要素1客观:必须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势(事实),即订立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变动,在履行时成为一种新的情势,与当事人的主观意思无关;2时间:变更的情势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终止履行前3责任:情势变更发生的是由须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于情势变更的发生没有主观过错;4主观:情势变更须未为当事人所预料,且不能预料,而且不属于商业风险;5结果:继续维持合同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6目的:消除因情势变更导致的显失公平的结果,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衡平利益7救济:必须是当事人无法获得别的救济8解决:情势变更发生后,应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予以裁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思考1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2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525条(一)含义??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3.须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4.拒绝履行须以相应的债务范围为限案例2017年8月24日,甲电冰箱厂与乙电器商行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甲供给乙电冰箱200台,单价2300元,货款总计69万元;甲于2017年12月30日前发货,一次性交货,货到即付款,结算办法为银行托收承付,质量三包,保修期三年,甲方代运;如有违约,则按违约部分5%交付违约金。2017年12月30日甲方向乙方索要货款,乙方以未到货为由拒付。乙方有权拒付货款吗二先履行抗辩权(526条)(一)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即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二)成立要件1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2先履行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

试分析: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民法典52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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