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际私法中对弱者保护原则的运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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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国际私法中对弱者保护原则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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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保护弱者利益原则最早只存在于国内民商法中,该原则产生的前提在于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地位的不平等。随着国际社会的交往变得不断密切,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也产生了这种不平等。研究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必须将弱者身份放在国际民商事关系这一大背景下进行分析。

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国际私法中对弱者利益的保护逐渐成为新趋势。国际私法的价值取向不断修正以适应社会的需要,这一点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清晰的体现。此外人权理念的不断发展也要求国际私法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保护。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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