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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借住协议
甲方(借住提供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乙方(借住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房屋提供给乙方借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借住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借住房屋”)提供给乙方借住。
1.2借住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结构为_______,用途为居住。
第二条借住期限
2.1本协议借住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借住期限届满,乙方应将借住房屋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借住条件
3.1甲方提供借住房屋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3.2乙方应合理使用借住房屋,并遵守甲方关于房屋使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借住房屋的交付与验收
4.1甲方应于借住期开始前_______日将借住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对房屋进行验收。
4.2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房屋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记录房屋的现状,并签字确认。
第五条借住房屋的使用
5.1乙方应将借住房屋用于居住目的,不得用于商业或其他非法用途。
5.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条借住房屋的维护与修缮
6.1乙方应妥善使用并维护借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6.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七条借住房屋的安全责任
7.1乙方应遵守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规定,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7.2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钥匙,不得遗失或擅自将钥匙交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借住房屋的检查
8.1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对借住房屋进行检查,以确保房屋及其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状况。
8.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并在检查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九条借住房屋的续借
9.1借住期满,乙方如需继续借住,应至少在借住期满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借申请。
9.2甲方同意续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借住协议。
第十条借住房屋的紧急情况处理
10.1借住房屋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水灾等,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10.2对于紧急情况造成的损害,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借住房屋的税费
11.1甲方应负责支付与借住房屋相关的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11.2乙方应负责支付因使用借住房屋而产生的税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2.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13.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4.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4.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的生效
15.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请注意,以上协议内容为范本,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在签订正式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第十六条借住房屋的改善与增建
16.1乙方如需对借住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善或增建,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6.2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改善或增建,乙方应在借住期满前恢复原状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借住房屋的提前返还
17.1如乙方需提前返还借住房屋,应至少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17.2提前返还借住房屋的,乙方不免除其在借住期内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八条借住房屋的维修通知
18.1乙方发现借住房屋存在需要维修的问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8.2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九条借住房屋的使用限制
19.1乙方不得将借住房屋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19.2乙方不得擅自转借或转租借住房屋给第三方。
第二十条借住房屋的居住人数限制
20.1乙方应保证借住房屋的居住人数不超过_______人。
20.2如乙方违反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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