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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
一、申报条件
符合桂人社发2017〕1号(城乡居民)及来政办发[2016]44号
(城镇职工)文件规定的29种或21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原件1份;
(二)疾病证明书,复印件1份;
(三)近两年病史资料(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既往手术记
录,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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