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
置标准导则(doc51页)
部门:xxx
时间: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导则
(征求意见稿初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合理配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保
证监理工作质量,维护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公平权益,优化水利工程建设监
理社会人力资源的利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依据《水利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0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和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简称监理机构)的监理
人员配置,供监理投标、评标和工作考核参考,但不作为监理合同结算的依
据。
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配置标准分为基本标准和参考标准。基本标准是项目
应达到的监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参考标准是项目监理人员配置的指导性标
准,可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的建筑物组成与建设布局安排、监理机构设置、
监理工作与交通条件、项目的地区差异、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义务与项目法人
提供条件、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对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以施工监理服务期内各月监理人员的数量分配
表示,单位为“人日”,按日历月统计。这里“日”为8小时,月工作天数按
21.75天计。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体布置确定,施工总进
度计划和施工总体布置发生实质性调整时,监理人员配置也应做出相应调整;
当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体布置未确定时,不进行监理人员配置标准
确定。
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配置标准按照工程类别、复杂程度、规模
等分类确定,并考虑工程的点状和线状分布特征、施工过程是否需要旁站要求
等不同情况。
第五条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按照监理初期阶段、正常施工监理
阶段和监理收尾阶段等不同阶段分类规定。
监理初期阶段是指项目开工到主体工程开工阶段。
正常施工监理阶段是指主体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阶段。
阶段监理收尾阶段是指工程完工验收后的监理服务阶段。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分总部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包括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造价工程师、造价
员。监理工程师按照岗位或专业分为水工监理工程师、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工程
师、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地质监理工程师、检测
监理工程师、合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技术监理工程师、进度监理
工程师等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七条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在本导则确定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基础上,
监理人员可进行如下安排:
1在有些时段,某专业的监理工程师配置标准为0时,该专业监理工程师
可以到注册监理单位的其他监理项目服务。
2当某专业的监理工程师配置标准小于每月21.75人日时,在工作时间不
发生冲突且考虑必要的交通条件方便情况,经项目法人同意后,允许该专业监
理工程师到注册监理单位的其他监理跨项目服务。
3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进度安排和监理机构设置等实际情况,在同
一项目内的不同级别监理人员、不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可进行兼职工作。
4正常监理工作受阻阶段,监理人员配置不受本导则限制。
第八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地区监理实际情况,对本导则中人员
配置标准的参数进行调整,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备案。
二、配置标准
第九条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初期阶段、收尾阶段监理工作的
特点,本导则不规定监理人员的配置标准,根据项目实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