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XXXX大学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实施
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扎实推进《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
进一步规范全校教职工履职尽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新时代
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
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
《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
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
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校教
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
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
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人。
第二条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
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第三条我校教职工发生师德失范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的责
任。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也要根据职责和权限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对我校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
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与其师德失范行为的性
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的要求;应当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
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第六条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的言行;
(二)有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
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有损害学生和学校
合法权益的行为;
(S)通过课堂、论坛、讲座、论文、教材、网络及其他渠道
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
(四)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宣传或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
(五)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
和学术影响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所列的学
术不端行为;
(六)在招生、考试、推优、推免、直博、就业、奖(助、
补)学金、发展党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
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七)违反教学纪律,或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或未
经学校同意擅自从事兼职兼薪活动,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造成
不良影响;
(八)在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活动中遇到突发事件,学
生安全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造成不良后
果;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
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情,
将师生关系变为人身依附关系等;
(十一)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
性骚扰等行为;
(十二)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
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教师行为规范、职业道德
和社会公序良俗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
为。
第三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
第七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根据其行为性质、情
节、后果和影响,区别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一)情节较轻、影响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
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
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视情况采取限制招生名额、
停止招生资格或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
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