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期末考试试题及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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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相关法律模拟题

一、概念解释

1、自由裁量行政行为2、行政程序法3、税务行政复议4、听证制度

二、简要分析题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行政诉讼中的先予执行及其条件

三、综合分析题

2007年4月,接群众举报,某市国税稽查局检查小组对某从事防盗门生产的个体业主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当事人阻挠检查工作。检查小组通过对当事人经营期间纳税情况检查和询问,依据所取得了证据材料确认纳税人为偷税,并于4月14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而后税务局于4月17日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接文书后于4月17日下午提出了听证申请,稽查局依法接受了其听证要求。

听证会上,检查人员提出了当事人偷税的事实、证据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当事人发生了防盗门生产经营行为,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管理局证明材料上“经我股户管员多次下发限期整改,无效”,说明当事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属于偷税。

稽查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举报人材料、管理局的证明材料和核定税款证明,确定了当事人生产的经营时间,核定纳税人每月应纳税款600元。

在听证会上,管理局户管员出示了2006年6月17日的《应纳税款核定书》和《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等,两份文书均无文号及送达回执证。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则相应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进行了申辩,并对稽查局提出的实际生产经营时间、税款核定、是否属于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属于偷税等相关证据予以了质证。

当事人代理人在听证《申辩书》中指出了4月17日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不合法,并提出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有关部门改正,撤销这一不当的行政处罚及税务处理决定的建议。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税务稽查局在本税务听证案件中的合法的行为以及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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