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6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讲义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1讲讲义
环境
第一章概论
本章考纲重点:
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2、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1、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
1、环境的含义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多种天然的和通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原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都市和乡村等。
2、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
(1)环境质量——指一种详细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合适程度的量化体现。包括综合环境要素和各要素的环境质量。
(2)环境容量——对一定地区(一般是地理单元),在特定的产业构造和污染源的分布条件下,根据地区的自然净化能力,为到达环境目的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
《环评法》第一条:为了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防止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行后对环境导致不良影响,增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行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而环境质量评价则是针对既有的环境质量的优劣进行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和原则
(1)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行后也许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止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措施与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3)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步”: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
(4)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行后对多种环境原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也许导致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根据。
即:第一:客观、公开、公正;第二:综合考虑实行后也许导致的影响;第三:兼顾多种环境原因和其构成的生态系统;第四:为决策提供科学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2讲讲义
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和发展
§2、环境影响评价的产生和发展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由来
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1970年1月1日正式实行,成为世界上第一种把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方法律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沿革
引入和确立阶段
1.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开始引入我国。
2.1979年9月,《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确立。
其中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汇报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分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设计。
规范和建设阶段
1.1981年,颁发《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明确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2.198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订,4月1日实行。
3.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4.1986年,颁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措施(试行)》,在我国开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1989年9月2日,国家环境保护局重新颁布。
5.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月29日修订,9月1日实行。
6.1989年12月26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行政法规中详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供了法律根据和基础。第13条规定: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汇报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根据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环境影响汇报书经同意后,计划部门方可同意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注意:此条没有对应责任条款,因而无环境评价的,也就没有责任。
强化和完善阶段
1.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区);加强生态影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2.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253号令颁布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种行政法规。
3.1999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第2号令,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措施》;同年4月,《有关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目(试行)的告知》公布了分类管理名目。
4.199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开始对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提高和拓展阶段
1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