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保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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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已经对包括著作权法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现实的挑战。本文从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展开,分别对人工智能的生成物能否受法律保护、应受何种法律保护以及能否受到该法保护进行了文献综述。之后文章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应然性作了陈述,并认为应当赋予人工智能权利主体资格,使其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基于可操作和紧密程度,本文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应当由著作权法保护,并对人工智能按其生成过程中的独创性程度分类后判断其生成物是否属于作品,从而确定其能否为著作权法保护。依此原则,文章认为该案中的软件属于程序型人工智能,其生成物理应属于作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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