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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预算法
第三节税法
;第一节财政法概述;第二节预算法;7、预算编制——复式预算(经常性预算,中央公共预算不留赤字;建设资金预算,可以举债)
8、预算审批和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9、预算执行和调整
10、法律责任(3条行政责任);一税法基础理论
二税收实体法
三税收征管法
四我国税法改革;一、税法基础理论;税收分类
1、直接税与间接税
2、从量税与从价税
3、中央税与地方税
4、价内税与价外税
5、流转税、财产税、所得税、行为税
;二、税收实体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法律规定;三、税收征管法;税款征收措施;强制执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追征(3——5年)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偷税、骗税、抗税所欠税款不受期限限制;税收违法行为;税收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法研究问题;二、我国税收立法问题
1、税收法定主义与税法的性质:
税从法出
国家权力说,征税权与纳税义务
社会契约说,限制滥税与保护纳税人权利
2、税权配置:
税收立法权问题:宪法第56条“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家征税的宪法依据?地方无税收立法权,1984、85年授权立法,税收立法权集中中央
税收征管权问题:划分国税地税,增大征税成本,不方便纳税人、国税工作人员待遇差;3、纳税人权利保护:
从公共财政和税收法定主义的角度提高纳税意识,减少征纳冲突,降低征纳成本;
纳税人权利: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救济权。宪法规定纳税义务,没有规定纳税人权利
相关制度:税收(立法、行政、司法)听证制度;税务(咨询、申报等)帮助制度;税收诉讼制度
4、税收合理性:
个人所得税问题、增值税(打补丁)问题等
5、税收基本法制定
6、加入WTO后的税收
7、电子商务下的税收;8、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
1998年以来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增加赤字、增加公债、、增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但是财政风险加大,导致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弱化市场配置资源能力,抑制民间投资热情,存在经济隐患。
税收的税种和收入调整功能
免农业税和农业附加税问题,不能让农民承担计划生育、教育、国防费用
用消费税替代增值税
9、征收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遗产税问题;利 税 费
所有权政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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