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国际货物运输目的港滞箱费承担责任人之探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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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集装箱运输的特殊性,目的港滞箱费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经常有可

能产生的费用,且该费用在运输合同履行初期无法预见,对发货人和承运人来

说,都是一个潜在的风险,该类纠纷案件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频繁发

生。就目的港无人提货所产生的滞箱费,理论和实务界一般基于收货人未向承

运人主张提货的情形,认为托运人为承担责任人,但就收货人提货的情况下,

目的港滞箱费由哪一方承担,仍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从运输合同的主体

和滞箱费产生的时间、提单相关条款的约定等多个因素考虑,在收货人提货情

况下,托运人和收货人均为目的港滞箱费的责任承担人。

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全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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