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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教化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法律和教化
第三单元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和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和教化
第10课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中华法系
教化:儒家礼教
法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教化:宗教伦理
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教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武功县绿野中学刘云峰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第8课————————
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按唐律,“杀人者斩”。实际判决: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
01
02
03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目录
CONTENTS
01
先秦时期的
德治与法治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法治之路
德治之路
(最早的成文法)
(习惯法,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法家被广泛采纳
儒家渐成为主流
法家思想既适应了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的现实需求,又满足了各国君主加强专制的愿望。
法家思想治国太酷,容易激化社会矛盾,需要儒家思想从中调和。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与法治之争
春秋时期——叔向与子产之争
子产临死前在对子太叔的遗嘱中说:“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
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有何意义?
打破了法律的隐蔽性,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内容日益具有客观性并走向公开化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与法治之争
春秋战国——儒家与法家之争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出美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韩非子·有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礼记·曲礼》
认识:实质是不同学派治国手段之争,均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并为其服务
巩固练习
《尚书·周书·吕刑》说:“墨罚之属千,劓(yì)罚之属千,剕(fèi)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材料表明当时()
A.封建刑罚极其严苛B.法律条文比较详细
C.阶级矛盾十分尖锐D.法家重视法律制定
B
清华简《子产》记录了铸刑书事件,书中认为,一个国家能够生存延续、发展壮大的根本乃在于“得民”,而要“得民”,统治者就必须做到守信用、秉持客观立场、从节行礼、不滥用民力、不妄加惩罚。这说明当时()
A.辩证法思想萌生B.民本治国理念已出现
C.成文法得到普及D.儒家与法家严重对立
B
02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秦朝
——律令并行,礼法对立
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朝廷颁布法律文告“令”
特点:轻罪重罚,严刑酷法
“设三老以掌教化”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汉朝
——律令开始儒家化,礼法结合
1.内容:汉承秦律,制定《九章律》
2.特点:“春秋决狱”,“以经注律”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原心定罪”,根据案情事实来探究当事人动机。这体现了经义对法律的主动渗透,法律与经义的双向融合。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魏晋
——律令进一步儒家化
1、原因:P47页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法律儒家化)会越来越紧密?”
后代统治者对秦朝重刑主义统治的反思
董仲舒“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
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的确立
儒生跻身官场便于用儒家思想修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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