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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新冠肺炎为背景的考察
摘要
迄今为止,我国对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仍存在疏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保护的法益应当包括公共安全;“三有动物”得不到应有的刑法保护;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无差别保护;刑法规制的行为单一等。鉴此,刑事立法与行政立法应当协调统一、刑法保护范围应扩大、区别野生动物及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应增加非刑罚措施等。
关键词: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物法益刑法保护立法缺陷
Abstract
Sofar,therearestillomissionsinthecriminallaw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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