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其中可免费阅读6页,需付费2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论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认定-8719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与运输工具得到普及,交通肇事案件也频频发生。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肇事逃逸进行了规定,但如何认定逃逸行为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仍然是一个热门话题,在理论和实务中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三部分对“逃逸的认定”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是对设立“逃逸”的原因进行论述,本文赞同将“逃逸”行为作为明文规定在《刑法》中,同时也提出了关于“逃逸”行的认定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的争议。
第二部分是以郑某与杨某交通肇事案为例,首先简单介绍了交通肇事逃逸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对比了因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其次明确被害者遭二次碾压后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