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同业风险自查及防范研究报告.pdf

商业银行金融同业风险自查及防范研究报告.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商业银行金融同业风险自查及防范研究报告

由于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在客户、渠道、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

烈,金融同业业务凭借其低成本、低资本占用等优势在银行业务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逐渐

成为和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并列的三大主要业务之一。但今年,包商银行事件打破了同业刚

兑预期,银行业的机构体系、业务布局和产品结构重新调整,使得负债成本进一步提升。

包商事件中,我行并未受实质性影响,其主要意义在于敲响了银行作为信用主体并非可

以永远刚兑的警钟,促使我行进一步规范、优化同业业务相关制度及规定,以增强防范和控

制风险的能力,加强同业业务的总量控制与额度管理,建立审慎高效的同业内控制度,确保

资金运作的效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有机统一。以下为相关研究调查报告:

一、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及管理情况

(一)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条件

我行对各类同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投资同业存单、

投资同业理财、其他同业投资等)交易对手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即对同一交易对手的不同种

类同业业务授信,全部纳入授信总额进行管理。同时,我行相关文件规定必须在授信范围内

开展同业业务,对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报备情形下超越授信的应视性质及造成的影响、损失

程度,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行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授信遵循以下原则:

1.实行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即采用白、黑名单制的方式,对同业业务资产

端的交易对手实行准入管理。

2.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交易对手进行一次性集中授信;对不符合一次性集中授信条件的

交易对手根据外部主体评级或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偿债能力等因素进行区别授信。

3.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综合授信额度应依据我行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并根据该金融

机构法人风险及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4.经核定并获批准的授信额度为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除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

金及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额度外,其余同业业务总额度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开展资

金融入类业务无需对交易对手进行授信;已授信的,资金融入类业务不占用授信额度。

5.对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交易对手与债务人不一致的同业业务(如二级市场买入金

融债、同业大额存单等),应计入相关债务人(发行人)综合授信使用额度内。

6.严禁对出现负面舆情以及经营情况不明的金融机构授信。

7.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必须是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持牌法人机构。纳入白名

单的交易对手应满足成立至少满两年(改制前的存续期亦可纳入),已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

体系,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等基本条件。对不同的业务类型和不同类别的同业机

构实行分类准入政策。

8.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是针对资产类业务,负债类、结算类业务不受此限制。浙江

农信机构之间、主动发起行与设立的村镇银行之间、与外省的省农信联社的同业合作不受机

构准入限制。

9.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区分线上交易业务与线下交易业务。线上业务有标准化的合

同,规范的操作流程,操作风险较小,给予适当宽松的准入要求;线下交易业务标准化程度

和透明程度相对较低,可议性强,适当提高准入要求。对于有足额质押品的线上债券(存单)

买入返售业务,风险敞口较小,除黑名单客户外,可不受机构准入限制,具体授信额度由我

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对于线上购入同业存单业务,主体准入要求为评级为AA(含)以上,

上年度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主体风险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二)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程序情况

1.对符合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条件的授信客户,展开授信时需详实填列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资信表,要求授信对象提供的材料原则上应包括:

一是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合法成立的资料复印件(浙江农信系

统内行社可不提供)。

二是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具体包括审计报告或信息披露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等(浙江农信系统内行社以系统内查询数据为准)。授信机构资料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相关资料。从国家行业监管部门指定的新闻媒体或银行家年鉴、WIND资讯、国际评级公司

网站上等获得的授信对象上述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供。对于确不能完整提供同业授信审查资料

的,业务申报部门在调查报告中应据实披露,点评潜在风险。

2.对符合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准入条件的授信客户,同业授信工作程序如下:

一是评定,经资金管理部门合理测定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填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