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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国家应对生产安全
事故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坍
塌、泄漏、中毒、污染等事故。
4.应急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预防为主,综合协调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
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收集、处理、报送等工作。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和修订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协调、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收集、整理、分析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3)组织编制、修订、发布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三、事故风险识别与评估
1.事故风险识别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
险进行识别
(2)重点关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
2.事故风险评估
(1)对识别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影响
范围、事故严重程度等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监管和应急救援对象
四、预警与信息报告
1.预警
(1)根据事故风险评估结果,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警
(2)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类型、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可能后果等
2.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后果,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较大、
重大、特别重大。
2.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2)救援行动
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需求,组织开展救援行动,包括现场救援、医疗救治、疏散转
移等
(3)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人员安全,环境恢复正常,经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1.现场处置
(1)清理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后期恢复
(1)对事故现场进行修复,恢复生产秩序
(2)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确保生活稳定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2)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2.应急队伍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3.物资装备保障
(1)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2)提高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供应能力
4.应急演练保障
(1)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演练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
1.本预案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预案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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